作为一名学生,你应该关注你的平均绩点. 正如本学生手册“学业进步标准”下所讨论的那样,“为了下学期继续留在CCTC,你必须保持在一定水平的平均成绩. 在学期结束时, 平均绩点(gpa)是根据该学期完成的学术工作和在学院期间完成的累计学术工作计算的. 除非课程是重复的, 平均绩点由总绩点除以尝试的学期学时数确定,如下面的示例所示. 每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通常是3到4个学期的学分. 学时数出现在本目录的“课程描述”部分和“学习计划”部分. 如果你重复一门课程, 获得的最高分数将用于计算累积平均成绩. 您的记录将继续显示原来的成绩, 但是只有最高分才会被计算在你的GPA中.

GPA计算示例

课程尝试过小时年级年级的价值全面质量
ENG1013.0C26.0 (3.0 x 2)
MGT1013.0F00.0 (3.0 x 0)
CPT1703.0B39.0 (3.0 x 3)
MAT1103.0A412.0 (3.0 x 4)
SPC2053.0D13.0 (3.0 x 1)
 15.0  30.0

平均绩点=总绩点(30).0)除以尝试学时(15).0) = 2.0.
评分系统采用4分制:a =4, B=3, C=2, D=1, F=0, WF=0.

学生记录

(803) 778-6654. 254

M24-A